泸沽湖走笔
泸沽湖于我,并不陌生。很多年前,我们当地有一个民族文化村,老板是日本人,叫田子基中,请了一批摩梭的姑娘小伙,表演摩梭的风情,而且还专门建了一个摩梭风情园。因此,真正去泸沽湖后,所见所闻大体与表演差不多。
从丽江前往泸沽湖,很是艰难,路况倒还不错,但一直得穿山越岭,路很窄。不到三百公里的路程,车辆几乎跑了一天。到达泸沽湖时,已经是下午四五点钟了。远远的山坡向下望去,泸沽湖镜子似的镶嵌在群山之间,有着令人心慌的美。在纳西族的摩梭语中,泸沽湖意即山沟里的湖,但当地人称为“谢纳咪”,意为大海、母湖。湖不大,五十余平方公里。大大小小的摩梭村寨沿湖而筑,老远就可以看得出,房子都是木质结构。
我们入住在一个当地人开的酒店。可惜的是,房子是砖木架构的,只有房顶是黑色的布瓦盖成。房间都不大,卫生条件还算是不错,最关键的是靠近湖边。
看看天气还好,于是决定先游湖。坐上被称为猪槽船的独木舟,登山小岛。岛上正在建设一座寺院,显得有些凌乱。不过,站在岛上观光,还真是不错。放眼四顾,碧波荡漾,黛青的群山,还有蓝天白云,景致好得没话说。大伙忙着拍照,热情得如同天上的太阳。
返回寨子不久,雨就来了,一阵阵的。下一歇,停一歇。刚停下来,旁边一黑黑的壮汉操着极不标准的普通话问:你们是武汉的吗?是也。他马上改成武汉话,与我们攀谈起来。原来,他是若干年前到此旅游,一不小心被摩梭女子看中,从而走婚成功,当了上门女婿。摩梭是典型的“女儿国”,奉行“男不娶,女不嫁”的阿夏婚,成年的男女如果有意,采取男方走婚的方式,繁衍升息。建立阿夏关系的男女双方各居母家,男子暮来晨往,只在女方家过夜,所生子女一律由女方抚养,男子与女方在生产、生活、财产上没有必然联系。“阿夏婚”以情为主,结合自由,离散随意。据当地的摩梭少女介绍,男方晚上到了女方房子后面,先要扔下一块肉,让看门的狗闭嘴,然后,翻进院子,顺着女方事先准备的一个竹竿,爬上窗户,再用随声携带的匕首撬开窗户,进入房中。次日天不亮,男方就得悄然离去。
这种婚姻,在时间上,可长达数十年;也可短到一二天;在数量上,可与一二人结为“阿注”,也可以与更多的人偶居。结合自愿,解除容易,双方不来往耶算解除“阿注”关系。与此相适应,其家庭是由血缘为纽带的母系亲属组成,其世系财产均由母系血统的成员继承,子女均留母家,用母姓。男子的身分是舅父或舅祖父。妇女在家庭生活中和生产管理上是主持人,享有崇高的地位。不过今天,有些东西在悄悄改变,少量的同居婚开始出现,“一夫一妻制”成为主要的婚姻形态。
晚上,大伙一起去吃烤肉。我们的邻座是来自四川的朋友。为了活跃气氛,双方开始对歌,边对边喝酒,扯起的嗓子震天响,快乐是无边的。及至喝得微醺,嗓子也哑了,大伙这才散去,摇摇晃晃返回酒店。
我在参观当地一名村干部的家时,那位村干部说,在村里,他是一把手,但是在家里,老祖母(他的母亲)才是真正的一把手。在任何一个摩梭家庭中,男子是没有地位的,女人主宰着家庭。他的外甥女刚满十六岁,按照当地风俗,已经有资格接受意中人的走婚了。那个女孩子说,自己还不想走婚。
因为旅游业的发展,如今的摩梭人已经逐渐富裕起来,资产百万的家庭比比皆是。由于当地的人比较少,加之很多不懂得经商之道,附近纳西族村民开始大量进驻泸沽湖经商。
原生态的泸沽湖以及摩梭风情,随着旅游业的发展,很多东西都是悄然改变。这是历史的必然。
(注:摩梭人不是一个独立的民族,但是,信奉藏传佛教)
[ 本帖最后由 王夫之 于 2008-8-6 03:50 PM 编辑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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